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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漕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处置报废资产

综合资产

项目编号:GR2020BJ1000667-3

  • 加价幅度:¥ 1,000.00 价格单位:元
  • 服务费: 5.00% 限时报价期:120秒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0.07.07 10:3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0.07.14 10:30:00
资产描述

详见《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同时将交易保证金元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截至时间为限时报价前一个工作日15: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并接受本项目公告的所有内容; 3.意向受让方须现场了解标的清运范围、顺序(以转让方解释为准)。清运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转让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发生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 4.意向受让方应在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并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工作,同时将成交金额10%履约保证金交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移交完成双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申请无息原路退还;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资料的同时,须提交附件所列并签字盖章后的《承诺函》、《踏勘确认书》; 6.本项目受让方应交纳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将被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并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受让、储存、使用、运输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标的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税点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目转让标的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 5、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后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并加盖公司公章:踏勘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踏勘确认书,踏勘后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在报名时提供该确认书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考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现场踏勘联系人:陈经理 (15101148064),现场看货联系人:曹军(手机:13916767111)。
其他附件 附件:
资产清单.xlsx3-附件3-承 诺 函.doc4-附件4-现场踏勘管理规定.docx
项目负责人 李培 联系电话 010-66295679
会员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会员联系电话 15101148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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