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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2022年不锈钢屑销售(处置)项目

固体废弃物

项目编号:GA2022BJ1000289

  • 加价幅度:¥ 0.10 价格单位:元/千克
  • 服务费: 5.00% 限时报价期:120秒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2.01.11 15:0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2.01.25 15:00: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限时报价开始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资产描述

本项目为某单位2022年不锈钢屑销售(处置)项目,销售数量约12000公斤(该数量为预估量),由于受生产安排影响,不锈钢屑销售处置以实际为准。转让方不保证其数量、品质,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不锈钢屑均以实际生产为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资产状态)本项目为某单位2022年不锈钢屑销售(处置)项目,销售数量约12000公斤(该数量为预估量),由于受生产安排影响,不锈钢屑销售处置以实际为准。转让方不保证其数量、品质,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不锈钢屑均以实际生产为准。标的物所在地:四川省江油市及江油市以远60公里处。 二、(意向方踏勘)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踏勘,标的相关所有详细信息咨询电话:18980736355(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意向方资质)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四、(递交申请)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限时报价前一个工作日17:00点(以到账时间为准)。未能成功竞价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可在系统中自行申请退回。 五、(成交付款)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服务规范协议书、产品供需合同等相关文件,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期预估货款总额的3%计(成交单价ⅹ预估量ⅹ3%)。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服务费保证金,受让方缴纳全部服务费及移交确认书后,可自行申请退回。受让方须按产品供需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受让方须于每月3号前将转让方本月预估交易价款(预估量ⅹ成交单价)按照预估量将预估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该月度结束后多退少补,转让方于次月15号前向受让方开具结算发票。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在合同终止后由北交所进行结算。受让方若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将被视为违规,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转让本项目,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将全额扣除,作为受让方对转让方补偿。 六、(资产移交)交易双方签署合同后按服务规范协议书相关规定完成标的资产的清(拆)运。意向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安排,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运营生产; 七、(移交管理)标的资产移交、过磅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自签署合同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 八、(争议解决)项目成交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九、(是否含税)本项目包含增值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3%符合国家相关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披露事项 1、本项目为某单位2022年不锈钢屑销售(处置)项目,起始单价竞价金额为9元/kg,不锈钢屑预估数量为12000kg,以实际产生数量据实结算,详见服务规范协议书。 2、本项目为过磅交割,以过磅依据据实结算成交金额,受让方按实际成交总价款的5%向北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3、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交附件所列的并经意向受让方盖章确认的产品供需合同、服务规范协议书、《承诺函》。 4、踏勘时及交易过程中须遵循当地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其他附件 附件:
1-不锈钢屑清单.pdf2-产品供需合同(不锈钢屑).pdf3-服务规范协议书(不锈钢屑).pdf4-承诺函-不锈钢屑.pdf
咨询电话 400-612-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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