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 > 公告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关于安庆市大观区龙井小区10#楼3-305室和10#楼11#门面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关于安庆市大观区龙井小区10#楼3-305室和10#楼11#门面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资产处置单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公告时间:2021.04.20 10:17:50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1521日上午10时起至2021522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北交互联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主页网址:https://otc.cbex.com)对位于安庆市大观区龙井小区10#3-305室和10#11#门面房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含装修价值并整体拍卖)

起拍价:818356元,保证金16万元,增价幅度5000(或其整数倍)

评估价为1022945,系第一次拍卖

标的物是位于安庆市大观区龙井小区,房地产权证号:宜房字第30075873007588号,房地产权利人:周某某。总建筑面积:住宅100.41㎡、门面21.89,所在层数:1层和3层,总层数:6层。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

特别提醒:住宅目前有人使用,门面空置。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1520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时间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须在拍卖开始前5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登记报名手续办理:
      
竞买人须于拍卖竞价会开始前按公告规定金额交纳足额保证金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德宽支行,账号:348706000018880004324),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请关注本次网络拍卖的完整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拍卖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北交互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后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德宽支行,账号:348706000018880004324),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成交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过户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八、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重要提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院监督电话:0556-5939613

咨询标的详情与报名手续办理,请联系:

安庆市皖江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56-552387715555609919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2021421

相关附件
没有相关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