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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关于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矿中路绿洲广场第一层53处房屋及负一层39个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资产处置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公告时间:2022.07.12 15:12:34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变)卖告知书

竞买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规定,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就网络司法拍(变)卖工作(以下简称“网拍工作”)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平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工商银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所为网络司法拍(变)卖平台,竞买人可登录相关网站按资产类型、地域、处置法院等关键词进行快速检索、浏览和选取,凡具备拍卖公告所列举竞买人资格的主体,均可报名竞买。

二、本院的网拍工作委托网络司法拍卖线下服务辅助机构(以下称“网拍服务机构”)具体承办,网拍服务机构费用在拍(变)卖价款中按标准予以支付,网拍服务机构不得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本院、网拍服务机构、市高法院监督机构联系人、咨询电话均在拍(变)卖公告中予以告知。

三、网拍服务机构是唯一接受本院办理网拍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办理以下事项:1.提供24小时免费问询服务;2.宣传与推广拍(变)卖处置物,引领查看;3.协助办理过户,代缴税费,融资咨询或服务。

四、市场中出现的接受竞买人委托参与网络司法拍(变)卖的中介服务机构,其对外宣传内容涵盖资产调查、融资、协助竞拍等服务内容,上述机构均非接受本院委托办理网拍工作,请各竞买人准确了解服务内容,检查核实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和资质,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五、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变)卖公告、评估报告,准确了解掌握标的物基本情况、权利属性、瑕疵说明、优先购买权人情况(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等)、租赁情况、标的物交付、竞买风险提示、瑕疵披露等。如有疑问,可询问网拍服务机构或者案件承办法官。

六、竞买成功后,本院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制作并送达拍(变)卖成交裁定书,除拍卖公告中已披露不能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外,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将裁定解除标的物所有的司法强制措施,注销原有产权证号、抵押权、质押权等,竞买人可持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特此告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矿中路绿洲广场第一层53处房屋及负一层39个车位的拍卖公告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12日10时至2022年8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北交互联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fpm/fy/bd.htm?courtid=2989),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矿中路绿洲广场第一层53处房屋及负一层39个车位

协议价:16095977.19元;起拍价:16095977.19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8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标的物介绍:

(1)、标的所在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标的所在建筑共3层(地下1层、地上2层)标的位于第一层53处房屋,根据《测绘图》,标的房号为第一层第62号至104号、第121号、第124号至132号,总建筑面积约为2943.92㎡,现已出租用于经营超市(标的房屋单独面积详见拍品清单)。

(2)车库层39个车位,标的房号为负1-1号至负1-7号、负1-9号至负1-17号、负1-19号至负1-40号、负1-240号,据现场勘察,P-240号车位与P-246号车位为子母车位(P-246号车位不在拍卖范围内),P-001号至P-006号车位现场编号与《测绘图》编号顺序颠倒,以《测绘图》标示为准

2、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租赁,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

(2)、竞买人参与竞买,应当事先请确定在贵州省是否具有购房资格。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等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3)、涉案标的房屋有产权大证,未办理独立产权,能否办理,请竞买人自行向房产所在地产权部门核实。

(4)、标的物按现状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次勘验无法查询到相关水、电、气等欠费情况,如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详情请买受人自行实地了解。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网络辅助拍卖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请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组织看样等工作,如需看样的意向人请务必提前电话联系本公司办理看样登记,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周老师:17783593241、023-63110300;呼叫中心:400-0601332。更多拍卖标的可登陆本公司官网http://www.cqxypm.com/、微信公众号“新益拍卖”查看。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七、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大修基金、房产税费、水、电、费等)。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标的物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

十二、拍卖竞价前北交互联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于2022年8月2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川和平路支行;账号:9558853100009272208)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交互联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执行笔录》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周老师17783593241400-060-1332 023-63110300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4567043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4567021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文体路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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