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 > 公告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关于安庆市迎江世纪城二期B区二幢2单元2605室住宅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关于安庆市迎江世纪城二期B区二幢2单元2605室住宅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资产处置单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公告时间:2020.04.09 16:38:40


重要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权利负担已在拍卖公告和标的介绍里说明,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竞买人应对帐号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帐号及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和体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买人出价应价不得低于拍卖起拍价,加价幅度按网络竞价系统设定程序操作。


(八)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竞价过程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网络受到病毒干扰、攻击;


②网络受到他人破坏、毁损;


③在网络应价、竞价进行时,出现网络拥堵或者断网、停电;


④出现不可预见和防范的硬件故障,如:服务器突然死机等;


⑤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等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等因素;


⑥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


(九)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0512日10时至2020年5月13日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otc.cbex.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安庆市迎江世纪城二期B区二幢2单元2605室住宅房(尚未办理产权证,可能涉及产权二次过户),建筑总面积约86.94㎡,评估价为708561元。


起拍价:56.69万元(第一次拍卖),竞买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511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详情。
本次拍卖标的以房产现状为准(不包含屋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特别提醒,标的现状为有人使用,尚未办理产权证,可能会产生二次过户,如产生二次过户,产权登记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请于竞买预约前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三、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202057日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登记报名手续办理:
竞买人须于拍卖竞价会开始前按公告规定金额交纳足额保证金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德宽支行,账号:348706000018880004324),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请关注本次网络拍卖的完整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202057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于2020520日前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德宽支行,账号:348706000018880004324),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成交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
标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相关政策,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风险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含二次过户)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八、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重要提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院监督电话:0556-5939613


咨询标的详情与报名手续办理,请联系:安徽宝宏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56-522336015255680124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202049


 


 


相关附件
没有相关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