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拍 价 |
¥1,596,700.00
壹佰伍拾玖万陆仟柒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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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拍卖 | 评 估 价 |
¥2,281,000.00
贰佰贰拾捌万壹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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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
¥160,000.00
壹拾陆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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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周期 | 1天 | |||||||
加价幅度 |
¥7,900.00
柒仟玖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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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周期 |
5分钟
如果在拍卖结束前5分钟出价,拍卖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基础上延长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拍卖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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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竞买人 |
无
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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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 ||
标的物名称 | 北京市通州区杨庄南里乙66号楼7单元1801等60套房屋 | |
案件信息 | 执行依据 | 司法裁定 |
法院执行案号 | (2023)京04执恢69号 | |
标的物权证情况 | 标的物所有权人 | 被执行人 |
产权证载明面积 | 详情请见附件 | |
标的物介绍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 |
抵押情况 | 有抵押 | |
租赁情况 | 无租赁 | |
规划/用途 | 详情请见附件 | |
其他资料查找 | 评估报告 | 详情请见附件 |
拍卖物状况 | 特别提示: 1.拍卖财产详细信息见评估报告; 2.竞买人参与竞买时须符合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限购政策,竞买人自行查询、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竞买人须在报名参与竞买前在相关机关查验购房资格,取得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的证明,并在拍得不动产后及时向法院提交购房资质证明材料。如果不符合不动产限购政策仍然参与竞买,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3.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产权变更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目前确认为无人占用,竞买人可自行前往拍卖标的物处了解相关情况,参与竞买视为竞买人自行承担短期内无法交付的风险。 5.本次拍卖的房产存在物业费、水、电、供暖及相应的滞纳金等欠费情况,上述欠费均依法承担,具体欠费金额及明细竞买人须自行前往不动产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了解。一旦参与竞买,视为接受上述欠费的情况,拍得不动产自行交纳。 6.本次拍卖不组织预展,拍卖公告中展示的拍卖标的物的照片、视频等信息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查看。 7.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 |
联系方式 |
范法官
010-89082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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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单位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又名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标的公告 |
京ICP备050042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659号
证照信息
版权所有:2004-2025北京产权交易所
拍卖开始日期 | 2025-04-21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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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范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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