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拍 价 |
¥56,000.00
大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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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拍卖 | 评 估 价 |
¥80,000.00
大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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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
¥6,000.00
大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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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周期 | 1天 | 拍卖开始时间 | ||||||
加价幅度 |
¥1,000.00
大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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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周期 |
5分钟
如果在拍卖结束前5分钟出价,拍卖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基础上延长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拍卖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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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竞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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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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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
标的物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金沙江大道唐人财富中心-1层B007号车位 | |
房权情况 | 产权证未办理 | |
标的物所有权人 | 被执行人 | |
标的物现状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权利限制情况 | 有查封 | |
实际面积 | 12㎡ | |
总建筑面积 | 33.11㎡ | |
设计用途 | 车库 | |
房屋结构 | 钢混 | |
基本情况 | 1.拍卖对象: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金沙江大道唐人财富中心-1层B007号车位,(车位现状拍卖位置以现状为准,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调查表部分信息仅作参考,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凭发票向本院申请退还,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该权利。水电费、物业费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承担。 |
标的物所在地: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
标的物位置: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金沙江大道唐人财富中心-1层
账户名称: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柏溪支行
开户行所在地:宜宾县柏溪
开户账号:6228402467184598460
开户联行号:103671247587
是否支持贷款(价款): 不确定
是否限购: 不确定
特别提示:无
联系方式 |
18200138259
18200138259/400-8222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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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单位 | 宜宾县人民法院 |
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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