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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镇大街145号第1-2层房地产
项目编号:5ABA3E813B8007D3058A3EA77698E1CE
特别提示

所示标的物图片、视频、VR全景、平面图及位置等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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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拍 价 ¥1,06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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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拍卖 评 估 价 ¥1,33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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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1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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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周期 3天 拍卖开始时间
加价幅度 ¥5,000.00
大写金额
延时周期 5分钟
如果在拍卖结束前5分钟出价,拍卖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基础上延长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拍卖结束
优先竞买人 --
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竞价规则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拍流程
  • 阅读公告
  • 实地看样
  • 交纳保证金
  • 出价竞价
  • 竞拍成功
  • 办理交割









标的物所在地: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

标的物位置: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镇大街145号第1-2层房地产

账户名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名称:农行古北新区支行

开户行所在地:长宁区荣华东道118号

开户账号:6228400037028354065

开户联行号:103290043080

是否支持贷款(价款): 不确定

是否限购: 不确定

特别提示:无

联系方式 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冯先生)
17321084418/021-63572599
处置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标的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关于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镇大街145号第1-2层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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