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拍 价 |
¥460,000.00
大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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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拍卖 | 评 估 价 |
¥649,100.00
大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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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
¥48,000.00
大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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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周期 | 1天 | 拍卖开始时间 | ||||||
加价幅度 |
¥5,000.00
大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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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周期 |
5分钟
如果在拍卖结束前5分钟出价,拍卖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基础上延长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拍卖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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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竞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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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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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
标的物名称 |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观湖一品”住宅楼2-3-2101房屋 | |
拍卖依据 | 司法裁定 | |
标的权证情况 | 未办理房产证 | |
标的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
标的现状 | 标的用途及性质 | 成套住宅 |
租赁情况 | 不详 | |
钥 匙 | 无 | |
配套情况 | 设有水、电、暖等基础配套设施 | |
权利限制情况 | 1、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查封。 2、抵押不详、无共有权人。 | |
拟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该房产均为成套住宅,建筑层数22层,框剪结构,南北朝向,两梯两户,房屋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瑕疵披露:该房产均有人居住,办理房本有风险,竞买前需谨慎考虑。 2.限购情况: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房屋登记行政主管部门,敬请注意,房屋转移登记风险由竞买人自担。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3.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的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先行垫付。 4.物业情况:不详(若有物业、水电、燃气等相关欠费均由竞买人承担) |
标的物所在地:河北省沧州市青县
标的物位置:“观湖一品”住宅楼2-3-2101
账户名称:(2019)京0107执恢384号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
开户行所在地:工行正阳门支行
开户账号:0200059338243081814
开户联行号:102100005930
是否支持贷款(价款): 不确定
是否限购: 不确定
特别提示:无
联系方式 |
赵法官,赵法官
010-68899946/010-68899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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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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