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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HL1636别克别克君威SGM7252GL

车类资产

项目编号:GR2017BJ1002114-3

  • 加价幅度:¥100.00 服务费: 5.00% 限时报价期:90秒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17.10.17 10:0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17.10.24 10:05:00
车牌号码:鲁HL1636 车辆类型:轿车 厂牌型号:别克君威SGM7252GL
初登日期: 2006-05 出厂日期: 2006-03 年检有效期: 2018-05
使用性质:非营运 环保标准:绿标 燃油种类:汽油
交强保险: 2018-07 商业保险: 无 车辆购置税: 有
车船使用税: 有(到期 2018 年) 处置方式:动态报价

 
披露的内容:
1、车辆存放地以转让方实际使用地为准,看车联系人张传灵,联系电话18853788777; 2、本次处置的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委托方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3、转让方声明不对车辆状况、行驶里程、修理记录、事故及瑕疵做任何保证;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委托方已对车辆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车辆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车辆及车辆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车辆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保险、车船税,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车辆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买受人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车辆交接及办理车辆相应过户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4、《清单》所标注的仪表显示公里数与车辆实际显示不一致的,以车辆实际显示公里数为准;《清单》所标注的仪表显示公里数仅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作出竞买决定的依据; 5、转让方所提供的环保排放标准,仅供参考,不作为意向受让方做出受让决定的依据。外省市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前确认转让标的是否符合当地迁入的环保排放标准及政策。成交后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退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负责; 6、车辆移交前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8、受让方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9、受让成功后受让方需交纳成交金额5%的服务费。
 
声明:
1、竞买人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质量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车辆过户费由买受人承担。 2、除公告期间已公示的信息外,其他如车辆能否过户、能否外迁、环保标准、是否存在违章、是否存在保险过期、脱检、证件是否齐全、发动机号与车架号确认等与车辆相关的情况及相应一切瑕疵,竞买人应在出价前自行向转让方以及当地车管部门了解清楚。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上述相关车辆全部情况及瑕疵,并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承担由于车辆瑕疵所引起的一切相关费用与法律后果。 3、北交所不对车辆瑕疵做任何保证,图片仅供参考,以车辆实体现状为准,买受人须现场看车,并自行到当地车管部门查询了解车辆相关信息及过户等相应政策规定。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车或要求退还已付的交易价款。 4、买受人需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过户,然后及时扫描手续,否则按违约处理。
 
联系人:朱宇明
联系电话:010-6629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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