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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YC****朗逸SVW7207DPD

北交所2022年第八期诉讼车辆资产处置专场

项目编号:TA2022BJ1000616-3

  • 加价幅度:¥500.00 服务费: 5.00% 限时报价期:300秒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2.09.09 10:0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2.09.24 10:10:00
车牌号码:京YC****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厂牌型号:SVW7207DPD
初登日期: 2009-05 出厂日期: 2009-04 年检有效期: 2022-05
使用性质:非营运 环保标准:绿标 燃油种类:汽油
交强保险: 无 商业保险: 无 车辆购置税: 无
车船使用税: 无 处置方式:动态报价

 
披露的内容:
关于车牌号京YC**** 朗逸牌SVW7207DPD 车辆资产(不带牌)处置公告 受某机构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将于2022年09月09日起至2022年09月24日(限时报价期除外)通过北交所网络竞价系统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京YC**** 朗逸牌SVW7207DPD 车辆资产(不带牌)。车辆发动机号为:011869,初登日期2009年05月08日,车身颜色为黑色,表显里程:72786公里,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05月,燃料种类:汽油。目前可查非现场违法未处理情况:以接受处罚时实际违章信息为准。 起拍价:0.99万元,保证金:0.5万元,加价幅度:0.05万元。 二、预展时间与地点:2022年09月19日起至2022年09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北交所联系,统一定于2022年09月19日起至2022年09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天键广场“中都车场”展示。 三、本次竞价活动采用北交所动态报价系统,并设有保留价,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处置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委托方所提供的车辆状况、行驶里程、修理记录、环保排放标准、事故及瑕疵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委托方及北交所声明不做任何保证,不作为竞买人作出竞买决定的依据。 五、竞买人一旦出价即视为对转让车辆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并认可车辆状况、环保标准及相关约定,不得以不了解车辆状况为由退还车辆。 六、成交后买受人须缴纳车辆价款及成交价的5%的服务费。北交所确认全部款项到账后,买受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北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委托方持协执裁定书配合买受人过户。 七、车辆因交通违法行为所产生的罚分、罚款以及处置期间产生的停车费、拖车费、维修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预展联系人及电话:崔伟 18600369648、刘国才 13683360780、 李振会 13701352150 竞价问题及车辆问题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周经理010-83143105 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
 
声明:
1、意向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之日起3天内将车辆价款及成交价5%的服务费缴纳完毕。2、该标的资产为车辆,北交所及委托方不对车辆瑕疵做任何保证,图片仅供参考,以车辆实体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须到现场亲自查看车辆现状,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车。 3、如买受人违约,北交所及委托方有权扣除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收回处置车辆,进行二次处置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买受人付清车辆价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处置车辆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应委托方要求,车辆过户须由北交所与买受人一同办理。买受人须承担车辆过户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过户费、补办相关证件费用、以及车辆可能存在欠缴的车船费用、保险费、年检费、违章以及处置期间的停车费、拖车费、维修费等相关费用)。 5、车辆自移交起至转移登记变更完结期间不得上路行驶,如需位移必须以拖车方式进行,拖车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因车辆转移登记需要同时符合转出地及转入地车辆登记管理部门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自行与相关部门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并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过户流程、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因条件不符无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且不得退还车辆。(注意:该车辆不带指标、不含车牌拍卖)。 7、如意向竞买人无法开设北交互联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2022年09月23日下午16:00前到北交所办理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 8、车辆过户的相关法律文书所载买受人信息须与北交互联账户一致(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交所办理了授权委托情形除外),车辆一旦成交,不得变更买受人信息。 9、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机构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处置或撤回处置。 10、竞买人为非最高报价方允许退保证金,由竞买人在系统内自行申请退还保证金;竞买人为最高报价方交割确认成功后,方可在系统内自行申请保证金退还。
 
咨询电话:400-612-1717








机动车受托转让项目动态报价承诺函
(北交所2022年第八期诉讼车辆资产处置专场竞价项目)

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北交所):

本人就参与"北交所2022年第八期诉讼车辆资产处置专场竞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同意按照转让方的要求,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适用北交所2022年第八期诉讼车辆资产处置专场竞价项目")》的规定,参加"北交所2022年第八期诉讼车辆资产处置专场竞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并参与报价。

二、本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适用"北交所2022年第八期诉讼车辆资产处置专场竞价项目")等各项规定,规范竞买行为,履行竞买义务。

三、本人已进行并完成针对本项目交易标的的现场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若本人无法前往本项目预展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的,则本人承诺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本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表达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一旦竞价成功成为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动态报价方式或不了解竞得标的为由拒绝受让或拒绝付款,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换货。交易标的因权属、真伪、质量或使用性能等产生的问题与北交所无关。

四、本人同意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适用"北交所2022年第八期诉讼车辆资产处置专场竞价项目")的规定扣除保证金。

五、本人承诺在竞价成功后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适用"北交所2022年第八期诉讼车辆资产处置专场竞价项目")》规定的付款期间内将成交价款(全额)及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六、本人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适用"北交所2022年第八期诉讼车辆资产处置专场竞价项目")规定的车类资产规定期间内提取车辆并办理过户手续。

七、本人竞买成交后,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交易价款及服务费、提取车辆并办理过户手续的,承诺承担以下责任:

受让方逾期未能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构成违约,北交所有权扣除其保证金。违约方须向北交所交纳本次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北交所有权再次组织本标的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违约方补足。违约方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北交所、转让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受让方超过领取期限仍未提取车辆并办理过户手续的,北交所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交割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承诺人:

2024-04-19 22: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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