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持有的丰台区左安门外南方庄68号部分商业房地产
项目编号:SS2021PC001731-3
- 服务费:有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2-01-27 10:00:00 自由报价期:1440分钟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2-01-28 10:00:00 限时报价期:300秒
- 委托法院:破产清算项目
标的编号 | SS2021PC001731-3 |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持有的丰台区左安门外南方庄68号部分商业房地产 | |||
竞价开始日期 | 2022-01-27 | 标的资产评估值(元) | 93290000.00 | |
预展时间/地点 | 时间:
2022-01-19 ~
2022-01-26
地点: 联系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交纳金额(万元) | 2,800.00 |
交纳方式 | 线上支付/转账汇款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参加本次拍卖的意向竞买人需于2022年1月26日17点前完成现场勘察并签署《竞买须知》及《承诺函》后,交纳保证金,方可获得竞买资格。 |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丰台区左安门外南方庄68号 | 目前用途 | ||
房产证号 | 京房权证丰国字第04105号 | 使用年限 | ||
土地证号 | 已用年限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以测绘为准,暂估面积3045.29㎡ | 附属设施 | ||
其他说明 | 建成年代:1995年; 房屋用途:工交、商业; 房产权属范围:本次处置范围为 综合楼-1层(不含地下一层的人防工程)、1层全部、3层8间、6层物业公司整体区域、楼顶2个设备房及楼梯空间;楼层情况分布如下:
-1层:分界:西至西侧防火墙,北至玻璃门后墙体; 1层:全部; 3层:分界:307北侧梁往北,309开始; 两个相邻房号为一间,具体如下(现状): 323、321为一间;322、320为一间;319、317为一间;318、316为一间;315、313为一间;314、312为一间;311、309为一间;310、308为一间;6层:物业公司整体区域;楼顶:南北两侧各一个设备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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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 ||||
坐落位置 | 北京市丰台区左安门外南方庄68号 | 用途 | 商业 | |
土地证号 | 丰国用(2004)字第000459号 | 使用年限 | ||
类型 | 划拨 | 已用年限 |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以测绘为准,暂估面积1447.07㎡ | |||
其他说明 | 国有土地使用证图号:Ⅱ-2-1-34(1);
土地四至:
南至“社“字下面砌墙位置至马路中间,约33.94米;
北至“服务于民“牌匾下方至马路中间,约31.24米;
由南至北长度约93-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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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联系人 | 刘先生 ;李先生 |
拍卖机构联系电话 | 15711217014;13552572522 |
北交所联系人 | 张经理 |
北交所联系电话 | 010-83143102 |
竞价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次竞价活动将在上述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则界定的范围内组织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第三条 凡参加竞价活动的委托人、组织方、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组织方
第四条 组织方是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所),提供诉讼资产平台,并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 委托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所了解的标的瑕疵。
第六条 北交所仅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对标的现状组织竞价活动,并可向竞买人提供电话咨询等服务。
第三章 竞买人与买受人
第七条 竞买人是指根据北交所的要求,已交纳了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完成现场勘察并签署《竞买须知》及《承诺函》)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第八条 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竞得标的的竞买人。
第九条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并同意《竞价须知》和《竞价规则》等竞买相关文件,按照公告的要求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1014693660008;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官园支行,以到账为准),经北交所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以优先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向北交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第十条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等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限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第十一条 竞价活动存在依法暂缓、中止或撤回的风险,意向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及办理相关竞买手续,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并认可上述风险。
第十二条 竞买人在预展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标的进行谨慎选择。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情况,已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竞买成交后不得退还标的。
第十三条 本次竞价活动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进行。
第十四条 网络竞价时,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进行报价。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标的报价期从2022年1月27日10时至2022年1月28日10时止(延时即限时报价期除外)。竞价加价幅度为50,000元。
报价期内,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买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标的成交。
第十五条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应当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如买受人无法当日到达现场的,应当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
第十六条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保证金在支付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
交易服务费收取比例为: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由买受人支付。
综合服务费收取比例为: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由买受人支付。
第十七条 竞买成交后,委托人确认收到买受人全部款项后,委托人与买受人按约定办理处置标的的交接。
第十八条 本次交易完结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九条 竞价活动结束后,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将由组织方在3个工作日内发起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第二十条 竞买人应对其参与的北交互联账户负有保密义务,并对账户安全负责。在竞价过程中,任何使用该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北交互联的用户,在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 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登录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参与报价,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本《竞价规则》的各项条款。当出现以下情形,委托人及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通过互联网登录诉讼资产平台参与竞价,但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无法正常参加竞价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诉讼资产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北交互联系统时间不符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3.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委托人依法决定暂缓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第二十二条 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阻碍正常的竞价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在场内拍照、录像,更不能有操纵、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竞价须知
第一条 本次竞买标的为: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持有的丰台区左安门外南方庄68号部分商业房地产(第六次拍卖)详见处置公告。
第二条 委托人仅对标的现状进行处置。竞买人在预展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标的进行谨慎选择。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已充分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愿承担一切责任,竞买成交后不得退还标的。
第三条 特别提示
1、标的物状况及前述情况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管理人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2、本次拍卖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其他费用以及本地上建筑物拍卖成交即竞价结束日后,该地上建筑物及所占土地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附加费、水利基金、应补地价、罚款、滞纳金),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土地出让金除外,由买受人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竞价结束之日前管理人负责解决,竞价结束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没有约定或者规定不明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即竞价结束日后,买受人应当在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及《房地产交易合同》,之后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交割手续(如需)并完成过户手续。自竞价结束之日起,标的物的风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毁损、灭失等)及维护管理等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有约定的除外)。
4、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未向管理人移交拍卖标的的登记权证等任何文件资料,如变更所有者需要补证的,相应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5、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加本次拍卖的意向竞买人需于2022年1月26日17点前完成现场勘察并签署《竞买须知》及《承诺函》后,交纳保证金,方可获得竞买资格,如不签署《竞买须知》及《承诺函》的将无法获得竞买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1年3月30日裁定受理,并于2011年3月30日指定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农工商破产管理人”)。为加快破产案件进程,秉承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处置原则,管理人现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网络竞价平台处置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持有的丰台区左安门外南方庄68号部分商业房地产。
7、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情况已经公示。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管理人将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未查看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9、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税、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除外,由买受人承担)。上述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瑕疵说明:
1、土地出让金问题: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持有的丰台区左安门外南方庄68号部分商业房地产所占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房产需同时转让所应分摊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由国有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土地,因此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土地出让金的价格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审定为准,买受人购得房产后需自行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申请获取并按照核定数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申请过程中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工作。
2、房产分散,影响使用:权属范围内的房产为地下一层(人防部分不在拍卖范围内)、一层全部、三层的8间房屋、六层的物业公司整体区域及部分区域(即楼顶两侧各有一间约34.5平方米的楼梯空间和设备房,仅具备楼梯空间和设备房的功能,无其他利用价值)。权属范围内的房产不含地下一层的人防工程,人防部分也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3、临时建筑问题:地块范围内有一处100平方米临时建筑物(现为烟酒商城),仅有规划证,无房产权属文件,目前与他人在该地块的临时建筑物混同并被占用,未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4、违建问题: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持有的丰台区左安门外南方庄68号部分商业房地产建筑物东侧外墙向东、西侧向西各扩展突出宽度2米、长度50米,共200平方米左右的违建面积;该违建房屋面积未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5、该楼一层东面的中间部位约有一长22米(包含违建突出扩展2米)、宽4.6米,共101.2平方米的通道及楼梯间,用于第二层业主(现为豆豆湘饭店)上下楼使用(非规划确定的使用功能)。买受人需书面承诺在今后使用中保持该区位使用功能不变,若再行转让时仍将“保持该区位功能不变”作为新购房人购买该房产的承诺条件之一;
6、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持有的丰台区左安门外南方庄68号部分商业房地产建成时间为1995年,投入使用已逾二十余年,楼体老旧,外立面受当年材料、工艺等原因,有瓷砖破损、脱落等问题;
7、公共设施问题:楼内无市政供暖和燃气设施,现楼内使用的燃气设施用户名不是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买受人需自行与权利人协商解决所购房产燃气设施使用的有关问题;
8、生活用水及污水处理问题:由于建筑设计问题楼内生活用上水无法分户(表现为:所有住户使用同一个水表,无法判断每个住户使用水量等)。废下水与雨污水管道合并使用,根据市政要求需要对下水问题进行改造后并入市政设施,以上问题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9、物业管理问题:该楼产权单位较多,没有统一的物业公司管理。2020年4月8日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委托中富通(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属于农工商公司的房产即本次拍卖的暂估3045.29平方米房产。委托管理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
管理期间就以下事项,买受人同意承担履行责任:
1)2020年12月物业管理公司为修缮楼顶防水、消防设施,支付标的物消防工程款528,000元人民币,支付标的物防水工程款81,260元人民币,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缴清购买房产价款的同时,支付标的物消防工程款及防水工程款至管理人账户(户名: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行: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账号:01090346910120109004754;以到账时间为准),作为履行购买房产协议付款义务的一部分;如买受人不缴纳标的物消防工程款、防水工程款的,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买受人与管理人办理房产交接手续后,应与中富通(北京)物业公司重新协商物业管理事宜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如协商不成或者无意委托中富通物业公司继续管理的,则应协助中富通物业公司继续履行与管理人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至2022年3月31日。
3)据了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物业管理公司将部分房屋对外出租(一层南侧、北侧及地下室出租至2024年4月7日、三层5个租户出租至2022年4月7日),管理人非出租方,且部分房产出租期限超出管理人委托物业管理的期限。因此买受人与管理人办理房产交接手续后,自行与物业公司、承租人协商解决实际接管房产的问题。
第四条 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以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参加竞买的,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确认后,方可办理委托登记/优先权人手续获得相应资格。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相应身份参与竞买。
本次拍卖竞买人需本人进行参拍,且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其他拍卖费用均由买受人名下账户进行交纳,后期房产及土地只能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不符合上述条件参加竞买的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标的物所有利害关系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第五条 网络竞价时,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进行报价。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第六条 本次竞买的起始价以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显示为准。如竞买人未能竞得标的,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发起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具体实际到账时间以银行显示为准。
标的报价期从2022年1月27日10时至2022年1月28日10时止(延时即限时报价期除外)。
加价幅度为50,000元。
第七条 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
第八条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需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买受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登记名称相符,不予变更,不得反悔。如买受人无法当日到达竞买现场的,应在竞买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保证金在支付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买受人应在2022年2月11日15时前将剩余成交价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账号:01090346910120109004754,以到账时间为准);
并应在2022年2月11日15时前将交易服务费汇至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海淀路支行;账号:01090517900120109008933;以到账时间为准);
并应在2022年2月11日15时前将综合服务费汇至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4569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上述收款单位自行出具普通税务发票。)
第九条 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由买受人承担。
综合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条 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以到账为准)的5个工作日内,需持《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与委托方签署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交接。
第十一条 竞买人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并参与报价,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本须知和《竞价规则》各项条款,对内容无疑议,并承诺自愿遵守。
第十二条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若逾期或未按约定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服务费及委托方要求支付的相关全部费用的,承担如下责任:委托人将收回标的再行处置,竞买标的重新处置的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处置中的服务费,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
特别提示:
1、如竞买人到现场参与竞价,须在竞价开始前一个工作日16点前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2、如竞买人不到现场参与竞价,可在竞价前30分钟登录北交互联竞买界面,在“竞价体验”中参与网络竞价模拟活动,系统使用中如有何问题请随时联系北京产权交易所,联系电话:400-602-8668转9。
管理人联系人:刘先生 15711217014;李先生 13552572522;
北交所联系人:张女士 010-83143102
竞买人签章: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持有的丰台区左安门外南方庄68号部分商业房地产处置公告
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1年3月 30日裁定受理,并于2011年3月 30日指定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农工商破产管理人”)。
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szc/sszc_search/index.html)于2022年1月27日10时至2022年1月28日10时止(延时即限时报价期除外)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处置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持有的丰台区左安门外南方庄68号部分商业房地产(第六次拍卖)。
整体基本情况:
1.权属: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
2.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左安门外南方庄68号;
3.建成年代:1995年;
4.房产建筑面积:以测绘为准,暂估面积3045.29㎡;
5.房屋用途:工交、商业;
6.房产证号:京房权证丰国字第04105号 (旧) ;
7.房产权属范围:本次处置范围为综合楼-1层(不含地下一层的人防工程)、1层全部、3层8间、6层物业公司整体区域、楼顶2个设备房及楼梯空间;
丰台区左安门外南方庄68号楼层情况分布如下:
-1层:分界:西至西侧防火墙,北至玻璃门后墙体;
1层:全部;
3层:分界:307北侧梁往北,309开始;
两个相邻房号为一间,具体如下(现状):
323、321为一间;322、320为一间;
319、317为一间;318、316为一间;
315、313为一间;314、312为一间;
311、309为一间;310、308为一间;
6层:物业公司整体区域;
楼顶:南北两侧各一个设备房。
8.土地应分摊面积:以测绘为准,暂估面积1447.07㎡
9.土地性质:国有划拨用地;
10.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丰国用(2004)字第000459号(旧);
11.国有土地使用证图号:Ⅱ-2-1-34(1);
12.土地四至:
南至“社“字下面砌墙位置至马路中间,约33.94米;
北至“服务于民“牌匾下方至马路中间,约31.24米;
由南至北长度约93-100米。
以上所有信息是管理人通过债务人指认和实际占有、测绘报告、评估报告得出的结果,具体以买受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况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起拍价:55,974,000元;保证金: 28,000,000元;增价幅度: 50,000元(或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加本次拍卖的意向竞买人需于2022年1月26日17点前完成现场勘察并签署《竞买须知》及《承诺函》后,交纳保证金,方可获得竞买资格,如不签署《竞买须知》及《承诺函》的将无法获得竞买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并同意《竞价须知》、《竞价规则》等竞买文件,在 2022年1月 27日16点前以自己名义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1014693660008;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官园支行,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持签署的《竞买须知》及《承诺函》,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月26日17点前与管理人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及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2022 年1月26日17点前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提交经管理人认可的相应证明材料,经北交所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本标的物所有利害关系人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26日17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统一安排现场看样。该项工作由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联系(刘先生 15711217014;李先生 13552572522。)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竞买人前往实地查看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1人前往现场,佩戴口罩并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检验健康码、测温、消毒、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状况及前述情况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管理人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2、本次拍卖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其他费用以及本地上建筑物拍卖成交即竞价结束日后,该地上建筑物及所占土地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附加费、水利基金、应补地价、罚款、滞纳金),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土地出让金除外,由买受人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竞价结束之日前管理人负责解决,竞价结束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没有约定或者规定不明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即竞价结束日后,买受人应当在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及《房地产交易合同》,之后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交割手续(如需)并完成过户手续。自竞价结束之日起,标的物的风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毁损、灭失等)及维护管理等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有约定的除外)。
4、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未向管理人移交拍卖标的的登记权证等任何文件资料,如变更所有者需要补证的,相应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瑕疵说明:
1、土地出让金问题: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持有的丰台区左安门外南方庄68号部分商业房地产所占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房产需同时转让所应分摊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由国有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土地,因此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土地出让金的价格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审定为准,买受人购得房产后需自行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申请获取并按照核定数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申请过程中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工作。
2、房产分散,影响使用:权属范围内的房产为地下一层(人防部分不在拍卖范围内)、一层全部、三层的8间房屋、六层的物业公司整体区域及部分区域(即楼顶两侧各有一间约34.5平方米的楼梯空间和设备房,仅具备楼梯空间和设备房的功能,无其他利用价值)。权属范围内的房产不含地下一层的人防工程,人防部分也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3、临时建筑问题:地块范围内有一处100平方米临时建筑物(现为烟酒商城),仅有规划证,无房产权属文件,目前与他人在该地块的临时建筑物混同并被占用,未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4、违建问题: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持有的丰台区左安门外南方庄68号部分商业房地产建筑物东侧外墙向东、西侧向西各扩展突出宽度2米、长度50米,共200平方米左右的违建面积;该违建房屋面积未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5、该楼一层东面的中间部位约有一长22米(包含违建突出扩展2米)、宽4.6米,共101.2平方米的通道及楼梯间,用于第二层业主(现为豆豆湘饭店)上下楼使用(非规划确定的使用功能)。买受人需书面承诺在今后使用中保持该区位使用功能不变,若再行转让时仍将“保持该区位功能不变”作为新购房人购买该房产的承诺条件之一;
6、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持有的丰台区左安门外南方庄68号部分商业房地产建成时间为1995年,投入使用已逾二十余年,楼体老旧,外立面受当年材料、工艺等原因,有瓷砖破损、脱落等问题;
7、公共设施问题:楼内无市政供暖和燃气设施,现楼内使用的燃气设施用户名不是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买受人需自行与权利人协商解决所购房产燃气设施使用的有关问题;
8、生活用水及污水处理问题:由于建筑设计问题楼内生活用上水无法分户(表现为:所有住户使用同一个水表,无法判断每个住户使用水量等)。废下水与雨污水管道合并使用,根据市政要求需要对下水问题进行改造后并入市政设施,以上问题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9、物业管理问题:该楼产权单位较多,没有统一的物业公司管理。2020年4月8日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委托中富通(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属于农工商公司的房产即本次拍卖的暂估3045.29平方米房产。委托管理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
管理期间就以下事项,买受人同意承担履行责任:
1)2020年12月物业管理公司为修缮楼顶防水、消防设施,支付标的物消防工程款528,000元人民币,支付标的物防水工程款81,260元人民币,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缴清购买房产价款的同时,支付标的物消防工程款及防水工程款至管理人账户(户名: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行: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账号:01090346910120109004754;以到账时间为准),作为履行购买房产协议付款义务的一部分;如买受人不缴纳标的物消防工程款、防水工程款的,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买受人与管理人办理房产交接手续后,应与中富通(北京)物业公司重新协商物业管理事宜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如协商不成或者无意委托中富通物业公司继续管理的,则应协助中富通物业公司继续履行与管理人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至2022年3月31日。
3)据了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物业管理公司将部分房屋对外出租(一层南侧、北侧及地下室出租至2024年4月7日、三层5个租户出租至2022年4月7日),管理人非出租方,且部分房产出租期限超出管理人委托物业管理的期限。因此买受人与管理人办理房产交接手续后,自行与物业公司、承租人协商解决实际接管房产的问题。
六、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税、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除外,由买受人承担)。上述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优先购买权人亦须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管理人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拍卖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的数额)请在2022年2月11日15点前缴至管理人指定账户。管理人将开具普通税务发票,由于管理人缴纳税款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买受人需等待管理人办理完毕。
户名: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
账号:01090346910120109004754
九、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买受人竞买成交后请在 2022年2月11日15点前汇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海淀路支行;账号:01090517900120109008933;以到账时间为准)。
综合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买受人竞买成交后请在 2022年2月11日15点前汇款至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4569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上述收款单位自行出具普通税务发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价须知》、《竞价规则》。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联系电话:刘先生15711217014;李先生13552572522;
北交所联系电话:张女士 010-83143102;
法院监督电话:010-87552822;
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