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滨河街道新平南路130号院(都丽华府)2号楼2单元202室房屋
项目编号:SS2021PC001666-3
- 服务费:有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1-10-30 10:00:00 自由报价期:1440分钟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1-10-31 10:00:00 限时报价期:300秒
- 委托法院:破产清算项目
标的编号 | SS2021PC001666-3 |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平谷区滨河街道新平南路130号院(都丽华府)2号楼2单元202室房屋 | |||
竞价开始日期 | 2021-10-30 | 标的资产评估值(元) | 2530000.00 | |
预展时间/地点 | 时间:
2021-10-25 ~
2021-10-26
地点: 联系管理人 |
保证金 | 交纳金额(万元) | 36.00 |
交纳方式 | 线上支付/转账汇款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拍卖标的物情况:拍卖标的物系属北京天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无偿回迁给权利人北京天擎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完成接管。开发商已办理产权初始登记,本次拍卖标的物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具体情况详见《房地产评估报告》(世联估字BJ2021H(2)080003)。 拍卖标的物设定他项权利情况:抵押权利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抵押人为北京天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期限:2019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5日。本次拍卖标的物属于整体抵押中的一部分。 |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位于北京市平谷区滨河街道新平南路130号院 | 目前用途 | ||
房产证号 | 无 | 使用年限 | ||
土地证号 | 已用年限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91.36 | 附属设施 | ||
其他说明 | 建筑面积:91.36 ㎡,规划用途:住宅 ,户型:两居室,两梯四户,朝向:朝南向。 特别提醒:评估费1300元于2021 年11月8日15时前与拍卖余款一并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标的物未办理产权登记。经管理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目前标的物处于查封状态,处置后再进行解封。 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可向管理人咨询标的物详细情况,未进行实物查勘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
拍卖机构联系人 | 刘露阳 |
拍卖机构联系电话 | 13391902892 |
北交所联系人 | 张经理 |
北交所联系电话 | 010-83143102 |
竞价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次竞价活动将在上述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则界定的范围内组织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第三条 凡参加竞价活动的委托人、组织方、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组织方
第四条 组织方是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所),提供诉讼资产平台,并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 委托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所了解的标的瑕疵。
第六条 北交所仅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对标的现状组织竞价活动,并可向竞买人提供电话咨询等服务。
第三章 竞买人与买受人
第七条 竞买人是指根据北交所的要求,已交纳了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第八条 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竞得标的的竞买人。
第九条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并同意《竞价须知》和《竞价规则》等竞买相关文件,按照公告的要求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1014693660008;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官园支行,以到账为准),经北交所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以优先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向北交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第十条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等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限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第十一条竞价活动存在依法暂缓、中止或撤回的风险,意向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及办理相关竞买手续,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并认可上述风险。
第十二条竞买人在预展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标的进行谨慎选择。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情况,已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竞买成交后不得退还标的。
第十三条本次竞价活动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进行。
第十四条网络竞价时,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进行报价。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标的报价期从 2021 年 10月30日 10 时至 2021 年 10月 31 日 10 时止(延时即限时报价期除外)。竞价加价幅度为 1万 元。
报价期内,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买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标的成交。
第十五条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应当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如买受人无法当日到达现场的,应当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
第十六条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保证金在支付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
第十七条竞买成交后,委托人确认收到买受人全部款项后,委托人与买受人按约定办理处置标的的交接。
第十八条本次交易完结后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标的物,办理接收提取标的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 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九条竞价活动结束后,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将由组织方在3个工作日内发起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第二十条竞买人应对其参与的北交互联账户负有保密义务,并对账户安全负责。在竞价过程中,任何使用该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北交互联的用户,在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登录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参与报价,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本《竞价规则》的各项条款。当出现以下情形,委托人及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通过互联网登录诉讼资产平台参与竞价,但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无法正常参加竞价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诉讼资产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北交互联系统时间不符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3.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委托人依法决定暂缓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第二十二条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阻碍正常的竞价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在场内拍照、录像,更不能有操纵、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竞价须知
第一条 本次竞买标的为:北京市平谷区滨河街道新平南路130号院(都丽华府)2号楼2单元202室房屋(第三次拍卖),详见处置公告。
第二条 委托人仅对标的现状进行处置。竞买人在预展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标的进行谨慎选择。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已充分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愿承担一切责任,竞买成交后不得退还标的。
第三条 特别提示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北京天擎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5月11日裁定受理,并于2019年5月31日指定北京市忠慧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为加快破产案件进程,秉承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处置原则,管理人现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网络竞价平台处置位于北京市平谷区滨河街道新平南路130号院(都丽华府)2号楼2单元202室房屋。
3、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情况已经公示。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管理人将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未查看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5、办理接收提取标的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四条 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以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参加竞买的,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确认后,方可办理委托登记/优先权人手续获得相应资格。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相应身份参与竞买。
本标的物所有利害关系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第五条 网络竞价时,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进行报价。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第六条 本次竞买的起始价以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显示为准。如竞买人未能竞得标的,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发起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具体实际到账时间以银行显示为准。
标的报价期从 2021年10月30日 10时至2021 年 10月 31 日10 时止(延时即限时报价期除外)。
加价幅度为 1万元。
第七条 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
第八条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需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买受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登记名称相符,不予变更,不得反悔。如买受人无法当日到达竞买现场的,应在竞买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保证金在支付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买受人应在 2021 年 11 月 8日 15 时前将剩余成交价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天擎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账号:0200048439200194319,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应在 2021 年 11 月 8 日 15 时前将服务费汇至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海淀路支行;账号:01090517900120109008933;以到账时间为准)。
第九条 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以到账为准)的5个工作日内,需持《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与委托方进行标的交接。
第十条 竞买人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并参与报价,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本须知和《竞价规则》各项条款,对内容无疑议,并承诺自愿遵守。
第十一条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若逾期或未按约定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服务费及委托方要求支付的相关全部费用的,承担如下责任:委托人将收回标的再行处置,竞买标的重新处置的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处置中的服务费,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
特别提示:
1、如竞买人到现场参与竞价,须在竞价开始前一个工作日16点前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2、如竞买人不到现场参与竞价,可在竞价前30分钟登录北交互联竞买界面,在“竞价体验”中参与网络竞价模拟活动,系统使用中如有何问题请随时联系北京产权交易所,联系电话:400-602-8668转9。
管理人联系人:刘露阳 联系电话:13391902892
北交所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010-83143102
北京市平谷区滨河街道新平南路130号院(都丽华府)2号楼2单元202室房屋处置公告
北京天擎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5月11日裁定受理,并于2019年5月31日指定北京市忠慧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szc/sszc_search/index.html)于 2021 年 10 月30日10时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10 时止(延时即限时报价期除外)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处置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北京市平谷区滨河街道新平南路130号院(都丽华府)2号楼2单元202室房屋。(建筑面积:91.36 ㎡,规划用途:住宅,户型:两居室,两梯四户,朝向:朝南向)第三次拍卖。
评估值: 253万元;起拍价:183万元;保证金: 36万元;增价幅度: 1万元(或整倍数)。
拍卖标的物情况:拍卖标的物系属北京天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无偿回迁给权利人北京天擎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完成接管。开发商已办理产权初始登记,本次拍卖标的物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具体情况详见《房地产评估报告》(世联估字BJ2021H(2)080003)。
拍卖标的物设定他项权利情况:抵押权利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抵押人为北京天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期限:2019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5日。本次拍卖标的物属于整体抵押中的一部分。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并同意《竞价须知》、《竞价规则》等竞买文件,在 2021年 10月 29日16点前以自己名义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1014693660008;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官园支行,以到账时间为准)并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1 年 10月29日16 点前与管理人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及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 2021 年 10月 29 日16点前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提交经管理人认可的相应证明材料,经北交所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本标的物所有利害关系人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有意者可于 2021 年 10月25日至26日工作时间内参加管理人组织的展样,向管理人咨询上述标的的相关情况。联系人:刘露阳,电话:13391902892。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评估费1300元于2021 年11月8日15时前与拍卖余款一并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标的物未办理产权登记。经管理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目前标的物处于查封状态,处置后再进行解封。
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可向管理人咨询标的物详细情况,未进行实物查勘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六、办理接收提取标的物或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中收房费用如下:
序号 | 款项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契税 | 首套房款的1.5%,二套房款的3% |
|
2 | 公共维修基金 | 200元/建筑面积 |
|
3 | 产权代办费 | 800元/套 |
|
4 | 工本费 | 80元/套 |
|
5 | 物业费 | 前三年3.28元/㎡/月,三年后3.58元/㎡/月 | 开始计费时间:2018年12月10日 |
6 | 取暖费 | 30元/㎡/采暖季 | 开始计费时间:2018年12月10日 |
7 | 税金 | 房款÷1.05×0.05×1.1 |
|
注:以上收费标准为现行标准,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优先购买权人亦须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拍卖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的数额)请在2021年11月8日15时前缴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北京天擎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
账号:0200048439200194319
九、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45%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买受人竞买成交后请在 2021 年 11月 8日15点前汇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海淀路支行;账号: 01090517900120109008933;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价须知》、《竞价规则》。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联系电话:13391902892
北交所联系电话: 张经理 010-83143102
法院监督电话:010-89966637
北京天擎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1年10月15日
状态 | 竞买代码 | 价格 |
---|---|---|
领先 | JR6WJ | ¥1,83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