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快速报价 竞价体验

蒙矿国际矿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铬矿原矿810.4吨

项目编号:SS2021PC001638-1

  • 服务费:有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1-08-18 10:00:00 自由报价期:1440分钟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1-08-19 10:00:00 限时报价期:300秒
  • 委托法院:破产清算项目
标的编号 SS2021PC001638-1
标的名称 蒙矿国际矿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铬矿原矿810.4吨
竞价开始日期 2021-08-18 标的资产评估值(元) 1223931.00
预展时间/地点 时间: 2021-08-02 ~ 2021-08-18
地点: 请联系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
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15.00
交纳方式 线上支付/转账汇款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该标的物的入库时间为2017年5月,依规占地堆放在货场内,使用网格塑料遮盖,防风挡雨,因无法实际称重,只能按当时入库记载重量拍卖,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库存损耗包括但不限于风吹、日晒、泡水、结块、氧化、雨水冲刷等因素,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的现状、数量、质量、吨数及存放状态等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现状、数量、质量、过磅吨数及存放状态等为准。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标的物出库时以双方现场确认汽车过磅后,磅单显示的实际重量为准,拍卖价款多退少补由管理人实施。拍卖标的如有其它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其他】
名称 铬矿原矿 数量 810.4吨
其他说明

该标的物已通过CIQ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但无相关报告,本次处置的铬矿含量以检验报告所示为准(详细信息请看附件,本标的物所公示的信息仅供参考,标的物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本次处置的铬矿成交后,水分检测以共同取样送CCIC的检测结果为准。检测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标的物出库时以双方现场确认汽车过磅后,磅单显示的实际重量为准,拍卖价款多退少补由管理人实施。标的物装卸、搬运等拆迁手续和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人工费、运输费、水电费、检测费、鉴定费、场地费、保管费、装卸费等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及拆迁中标的物自身的损毁、赔偿因拆迁、拆卸、搬运过程中给他人人身或者财产造成的损害;防范或者消除拆迁、拆卸、搬运过程中涉及的环境污染问题或者消防安全问题等而支出的费用等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环保政策障碍等原因未及时拆卸、搬运等产生的损失等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灭失/损毁,以及为存放标的物产生的场地费、保管费,或者维修费、鉴定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因标的物存放在货场内,买受人进行装卸、搬运等行为的不得妨碍该货场其他经营者的生产经营,不得毁坏货场内的建筑物、附属物等其他物品。该货物由专人看管,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机构联系人 刘女士、李先生
拍卖机构联系电话 15701219727、13552572522
北交所联系人 张经理
北交所联系电话 010-83143102

竞价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次竞价活动将在上述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则界定的范围内组织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第三条 凡参加竞价活动的委托人、组织方、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组织方

第四条  组织方是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所),提供诉讼资产平台,并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  委托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所了解的标的瑕疵。

第六条 北交所仅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对标的现状组织竞价活动,并可向竞买人提供电话咨询等服务。

第三章 竞买人与买受人

第七条 竞买人是指根据北交所的要求,已交纳了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第八条 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竞得标的的竞买人。

第九条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并同意《竞价须知》和《竞价规则》等竞买相关文件,按照公告的要求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1014693660008;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官园支行,以到账为准),经北交所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以优先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向北交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第十条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等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限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第十一条 竞价活动存在依法暂缓、中止或撤回的风险,意向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及办理相关竞买手续,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并认可上述风险。

第十二条 竞买人在预展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标的进行谨慎选择。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情况,已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竞买成交后不得退还标的。

第十三条 本次竞价活动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进行。

第十四条 网络竞价时,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进行报价。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标的报价期从202181810时至202181910时止(延时即限时报价期除外)。竞价加价幅度为15,000元。

报价期内,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买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标的成交。

第十五条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应当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如买受人无法当日到达现场的,应当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

第十六条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保证金在支付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

交易服务费收取比例为: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元人民币,由买受人支付。

综合服务费收取比例为:按照成交价款的2%收取且不高于200万元人民币,由买受人支付。

第十七条 竞买成交后,委托人确认收到买受人全部款项后,委托人与买受人按约定办理处置标的的交接。

第十八条 本次交易完结后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标的物,办理接收提取标的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

第四章 其 

第十九条 竞价活动结束后,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将由组织方在3个工作日内发起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第二十条 竞买人应对其参与的北交互联账户负有保密义务,并对账户安全负责。在竞价过程中,任何使用该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北交互联的用户,在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 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登录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参与报价,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本《竞价规则》的各项条款。当出现以下情形,委托人及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通过互联网登录诉讼资产平台参与竞价,但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无法正常参加竞价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诉讼资产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北交互联系统时间不符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3.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委托人依法决定暂缓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第二十二条 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阻碍正常的竞价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在场内拍照、录像,更不能有操纵、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竞价须知

第一条 本次竞买标的为:蒙矿国际矿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铬矿原矿810.4吨详见处置公告。

第二条 委托人仅对标的现状进行处置。竞买人在预展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标的进行谨慎选择。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已充分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愿承担一切责任,竞买成交后不得退还标的。

第三条 特别提示

1、该标的物已通过CIQ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但无相关报告,本次处置的铬矿含量以检验报告所示为准(详细信息请看附件,本标的物所公示的信息仅供参考,标的物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本次处置的铬矿成交后,水分检测以共同取样送CCIC的检测结果为准。检测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标的物出库时以双方现场确认汽车过磅后,磅单显示的实际重量为准,拍卖价款多退少补由管理人实施。标的物装卸、搬运等拆迁手续和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人工费、运输费、水电费、检测费、鉴定费、场地费、保管费、装卸费等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及拆迁中标的物自身的损毁、赔偿因拆迁、拆卸、搬运过程中给他人人身或者财产造成的损害;防范或者消除拆迁、拆卸、搬运过程中涉及的环境污染问题或者消防安全问题等而支出的费用等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环保政策障碍等原因未及时拆卸、搬运等产生的损失等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灭失/损毁,以及为存放标的物产生的场地费、保管费,或者维修费、鉴定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因标的物存放在货场内,买受人进行装卸、搬运等行为的不得妨碍该货场其他经营者的生产经营,不得毁坏货场内的建筑物、附属物等其他物品。该货物由专人看管,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蒙矿国际矿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于2020420日裁定受理,并于2020422日指定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加快破产案件进程,秉承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处置原则,管理人现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网络竞价平台处置蒙矿国际矿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铬矿原矿810.4吨。

4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情况已经公示。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管理人将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未查看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6、办理接收提取标的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瑕疵说明:

该标的物的入库时间为2017年5月,依规占地堆放在货场内,使用网格塑料遮盖,防风挡雨,因无法实际称重,只能按当时入库记载重量拍卖,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库存损耗包括但不限于风吹、日晒、泡水、结块、氧化、雨水冲刷等因素,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的现状、数量、质量、吨数及存放状态等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现状、数量、质量、过磅吨数及存放状态等为准。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标的物出库时以双方现场确认汽车过磅后,磅单显示的实际重量为准,拍卖价款多退少补由管理人实施。拍卖标的如有其它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第四条 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以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参加竞买的,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确认后,方可办理委托登记/优先权人手续获得相应资格。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相应身份参与竞买。

本标的物所有利害关系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第五条 网络竞价时,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进行报价。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第六条 本次竞买的起始价以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显示为准。如竞买人未能竞得标的,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发起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具体实际到账时间以银行显示为准。

标的报价期从202181810时至202181910时止(延时即限时报价期除外)。

加价幅度为15,000元。

第七条 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

第八条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需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买受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登记名称相符,不予变更,不得反悔。如买受人无法当日到达竞买现场的,应在竞买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保证金在支付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买受人应在202182917时前将剩余成交价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蒙矿国际矿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账号:0200048439200212629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应在202182917时前将服务费汇至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海淀路支行;账号:01090517900120109008933;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应在202182917时前将综合服务费汇至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4569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第九条 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元人民币,由买受人承担。

综合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2%收取且不高于200万元人民币,由买受人承担。

税费:本标的物存在成交价13%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条 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以到账为准)的5个工作日内,需持《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与委托方签署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交接。

第十一条 竞买人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并参与报价,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本须知和《竞价规则》各项条款,对内容无疑议,并承诺自愿遵守。

第十二条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若逾期或未按约定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服务费及委托方要求支付的相关全部费用的,承担如下责任:委托人将收回标的再行处置,竞买标的重新处置的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处置中的服务费,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

特别提示:

1、如竞买人到现场参与竞价,须在竞价开始前一个工作日16点前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2、如竞买人不到现场参与竞价,可在竞价前30分钟登录北交互联竞买界面,在“竞价体验”中参与网络竞价模拟活动,系统使用中如有何问题请随时联系北京产权交易所,联系电话:400-602-8668转9。

管理人联系人:刘女士 15701219727;李先生 13552572522;

北交所联系人:张女士 010-83143102




竞买人签章: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

破产财产处置公告


蒙矿国际矿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于2020420日裁定受理,并于2020422日指定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蒙矿国际矿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szc/sszc_search/index.html)于  202181810时至202181910时止(延时即限时报价期除外)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处置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蒙矿国际矿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铬矿原矿810.4

起拍价: 1,223,931元;保证金: 150,000元;增价幅度: 15,000元(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并同意《竞价须知》、《竞价规则》等竞买文件,在202181816点前以自己名义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1014693660008;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官园支行,以到账时间为准)并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81317前与管理人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及他人代为竞买的,202181716点前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提交经管理人认可的相应证明材料,经北交所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本标的物所有利害关系人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咨询时间与方式破产管理人已委托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事务。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81817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统一安排现场看样。有意者请联系(联系人:刘女士15701219727;李先生 13552572522。)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竞买人前往实地查看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1人前往现场,佩戴口罩并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检验健康码、测温、消毒、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

1、该标的物已通过CIQ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但无相关报告,本次处置的铬矿含量以检验报告所示为准(详细信息请看附件,本标的物所公示的信息仅供参考,标的物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本次处置的铬矿成交后,水分检测以共同取样送CCIC的检测结果为准。检测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标的物出库时以双方现场确认汽车过磅后,磅单显示的实际重量为准,拍卖价款多退少补由管理人实施。标的物装卸、搬运等拆迁手续和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人工费、运输费、水电费、检测费、鉴定费、场地费、保管费、装卸费等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及拆迁中标的物自身的损毁、赔偿因拆迁、拆卸、搬运过程中给他人人身或者财产造成的损害;防范或者消除拆迁、拆卸、搬运过程中涉及的环境污染问题或者消防安全问题等而支出的费用等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环保政策障碍等原因未及时拆卸、搬运等产生的损失等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灭失/损毁,以及为存放标的物产生的场地费、保管费,或者维修费、鉴定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因标的物存放在货场内,买受人进行装卸、搬运等行为的不得妨碍该货场其他经营者的生产经营,不得毁坏货场内的建筑物、附属物等其他物品。该货物由专人看管,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物状况及前述情况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和质量保证。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管理人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蒙矿国际矿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付清拍卖成交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21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交割手续(如需)并完成货场提货,将标的物搬离天津物捷1货场。未按照前述期限内办理交割手续(如需),或者未及时将标的物搬离货场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场地费、保管费、标的物损毁或灭失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另外管理人将每日向买受人收取5000元做为库管费用。若超出10个工作日还未将标的物搬离存放厂区的视为悔拍,提货期间买受人悔拍,除扣除竞价保证金外另从竞价尾款中扣取相应的库管费用。

4、蒙矿国际矿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未向管理人移交拍卖标的的登记权证等任何文件资料,如变更所有者需要补证的,相应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及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瑕疵说明:

该标的物的入库时间为20175月,依规占地堆放在货场内,使用网格塑料遮盖,防风挡雨,因无法实际称重,只能按当时入库记载重量拍卖,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库存损耗包括但不限于风吹、日晒、泡水、结块、氧化、雨水冲刷等因素,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的现状、数量、质量、吨数及存放状态等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现状、数量、质量、过磅吨数及存放状态等为准。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标的物出库时以双方现场确认汽车过磅后,磅单显示的实际重量为准,拍卖价款多退少补由管理人实施。拍卖标的如有其它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六、办理接收提取标的物/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无

八、拍卖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的数额)请在2021829前缴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蒙矿国际矿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

账号:0200048439200212629

九、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元人民币。买受人竞买成交后请在 20218 2915点前汇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海淀路支行;账号:01090517900120109008933;以到账时间为准)。

综合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2%收取封顶200万元人民币。买受人竞买成交后请在 20218 2915点前汇款至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4569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税费:本标的物存在成交价13%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竞买成交后请在 20218 2915点前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蒙矿国际矿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账号:0200048439200212629,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价须知》、《竞价规则》。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联系电话:刘女士 15701219727;李先生 13552572522

北交所联系电话:张女士 010-83143102

法院监督电话:010-85998679   

   蒙矿国际矿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

报价记录
无报价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