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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对上海君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隆盛达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两笔债权(整体打包拍卖)

项目编号:SS2020PC001436-3

  • 服务费:有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0-09-23 10:00:00 自由报价期:1440分钟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0-09-24 10:00:00 限时报价期:300秒
  • 委托法院:破产清算项目
标的编号 SS2020PC001436-3
标的名称 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对上海君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隆盛达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两笔债权(整体打包拍卖)
竞价开始日期 2020-09-23 标的资产评估值(元) 11703975.16
预展时间/地点 时间: 2020-09-15 ~ 2020-09-22
地点: 联系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70.2239
交纳方式 线上支付/转账汇款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不保证发票能够正常开具,如能开具发票所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未查看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出卖人应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应将全部税、费缴纳凭证的复印件留存给出卖人备案。 本次交易,由竞买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予以必要配合。
【债权】
名称 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对上海君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 金额 452.64万元及迟延履行金
计价单位 万元
其他说明

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对债务人上海君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君悦”)享有的债权依据:依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1民初13994号《民事判决书》和(2020)京0101104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债权金额4,526,400元及迟延履行金。法院已冻结该公司账户中一千多元存款和上海君悦4个子公司的股权(持股情况分别是:持有上海亚太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股权、持有上海君悦铁盾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上海福赛尔矿产品有限公司40%股权、持有贵州金合冶炼有限公司1.02%股权)。其中,上海亚太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经进入强制清算程序,案号201903强清95号,详见202048日人民法院报七版和人民法院公告网的《人民法院公告》。

【债权】
名称 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对天津隆盛达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 金额 587.675781万元及相应利息
计价单位 万元
其他说明

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对债务人天津隆盛达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盛达原”)享有的债权依据:

1、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1民初6904号《民事调解书》;

2、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17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执行金额1,558,455.5元及相应利息;

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16521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金额4,318,302.31元及相应利息;

两执行案合计执行金额5,876,757.81元及相应利息。

详见(2016)京0101民初6904号《民事调解书》和两执行案《执行裁定书》。两执行案东城区人民法院均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分别终结本次执行。



拍卖机构联系人 刘先生
拍卖机构联系电话 16601111018
北交所联系人 周先生
北交所联系电话 83143105

竞价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次竞价活动将在上述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则界定的范围内组织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第三条 凡参加竞价活动的委托人、组织方、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组织方

第四条 组织方是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北交所”),提供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并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 委托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所了解的标的瑕疵。

第六条 北交所仅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对标的现状组织竞价活动。

第七条 北交所有权根据本规则的规定,解释和处理本规则未尽事宜。对涉及的法律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处理。

第三章 竞买人与买受人

第八条 竞买人是指根据北交所的要求,已交纳了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九条 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竞得标的的竞买人。

第十条 竞买人应在202092316点前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官园支行;账号:11014693660008;以到账为准),经北交所确认保证金到账后,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并同意《竞价须知》、《竞价规则》等竞买相关文件,取得竞买资格。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202092216点前向北交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第十一条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限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第十二条 竞价活动存在依法暂缓、中止或撤回的风险,意向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及办理相关竞买手续,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并认可上述风险。

第十三条 竞买人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标的进行谨慎选择。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情况,已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竞买成交后不得退还标的。

第十四条 本次竞价活动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竞价。

第十五条 网络竞价时,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进行报价;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标的报价期从202092310时至202092410时止(限时报价期除外)。竞价加价幅度为50,000.00元。

报价期内,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买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标的成交。

第十六条 竞买成交后,组织方应当出具《报价记录单》,买受人应当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如买受人无法当日到达现场的,应当在成交后2日内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

第十七条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拍卖余款须在202010415点前汇款至本清算组指定账户【户名: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户:15000103470291】;应在202010415点前将平台使用费汇至指定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海淀路支行;账号:01090517900120109008933;以到账时间为准);应在202010415点前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户名: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兰华国际支行,账号:323364099145】。

本标的收取平台使用费及综合服务费。

综合服务费收取比例为:按照成交价款的2%收取;平台使用费收取比例为: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以500,000.00元为上限。

第十八条 竞买成交后,委托人收到买受人全部款项后,按协议约定办理处置标的的交接。

第十九条 本次交易,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条 竞价活动结束后,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将由组织方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的手续。

第二十一条 竞买人应对其参与的网络竞价系统账户负有保密义务,并对账户安全负责。在竞价过程中,任何使用该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竞价系统的用户,在网络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第二十二条 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登录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参与报价,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本《竞价规则》的各项条款。当出现以下情形,委托人及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 通过互联网登录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参与竞价,但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无法正常参加竞价的;

2. 网络竞价的时间以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不符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3. 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 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委托人依法现场决定暂缓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第二十三条 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阻碍正常的竞价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在场内拍照、录像,更不能有操纵、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竞价须知


第一条 本次竞买标的物为: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对上海君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隆盛达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两笔债权(整体打包拍卖)(第二次处置),详见处置公告。

第二条 竞买人自愿参加于202092310时至202092410时(限时报价期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举办的关于竞买标的的网络竞价活动。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并同意《竞价须知》、《竞价规则》等竞买文件,并在竞价结束前一个工作日(2020923日)的16点前以自己名义将保证金一次性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官园支行;账号:11014693660008;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北交所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第三条 竞买人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标的进行谨慎选择。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已充分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愿承担一切责任,竞买成交后不得退还标的。

第四条 风险提示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020330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京010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0330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担任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推进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进程,秉承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处置原则,管理人现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下称“北交所”)通过北交所网络竞价平台正式发布债权拍卖公告,并处置该项债权。

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不保证发票能够正常开具,如能开具发票所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权利限制等情况已经公示。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管理人将无息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未查看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5、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出卖人应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应将全部税、费缴纳凭证的复印件留存给出卖人备案。

6、本次交易,由竞买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予以必要配合。

第五条  网络竞价时,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进行报价。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第六条 本次竞买的起始价以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显示为准。如竞买人未能竞得标的,保证金将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标的报价期从202092310时至202092410时止(延时即限时报价期除外)

加价幅度为50000.00元。

第七条 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

第八条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需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买受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登记名称相符,不予变更,不得反悔。如买受人无法当日到达竞买现场的,应在竞买成交后2日内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拍卖余款须在202010415点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户:15000103470291】;应在202010415点前将平台使用费汇至指定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海淀路支行;账号:01090517900120109008933;以到账时间为准);应在202010415点前将综合服务费汇至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户名: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兰华国际支行,账号:323364099145

第九条综合服务费收取比例为:按照成交价款的2%收取;平台使用费收取比例为: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以500,000.00元为上限。

第十条 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以到账为准)的5个工作日内,需持《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与委托方进行标的的交接。

第十一条 竞买人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并参与报价,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本须知和《竞价规则》各项条款,对内容无疑议,并承诺自愿遵守。

第十二条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若逾期或未按约定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服务费及委托方要求支付的相关全部费用的,承担如下责任:委托人将收回标的再行处置,竞买标的重新处置的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处置中的服务费,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

特别提示:

1.如竞买人到现场参与竞价,须在竞价开始前一个工作日16点前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2.如竞买人不到现场参与竞价,可在竞价前30分钟登录北交互联竞买界面,在“竞价体验”中参与网络竞价模拟活动,系统使用中如有何问题请随时联系北京产权交易所,联系电话:400-602-86689



北交所联系人:联系电话:周经理010-83143105;

张经理 010-83143102

专项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6601111018


             竞买人签章:

 

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对上海君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隆盛达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两笔债权的竞价公告

   2020330,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京010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0330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担任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于202092310时至202092410时止(延时即限时报价期除外)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处置活动(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szc/sszc_search/index.html)。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对上海君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隆盛达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两笔债权(整体打包拍卖)(第三次处置)

起拍价:7022385.1元,保证金:702239元,增价幅度:50000元(或整倍数)。

二、标的概况:

(一)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对债务人上海君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君悦”)享有的债权依据:依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1民初13994号《民事判决书》和(2020)京0101104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债权金额4,526,400元及迟延履行金。法院已冻结该公司账户中一千多元存款和上海君悦4个子公司的股权(持股情况分别是:持有上海亚太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股权、持有上海君悦铁盾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上海福赛尔矿产品有限公司40%股权、持有贵州金合冶炼有限公司1.02%股权)。其中,上海亚太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经进入强制清算程序,案号201903强清95号,详见202048日人民法院报七版和人民法院公告网的《人民法院公告》。

(二)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对债务人天津隆盛达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盛达原”)享有的债权依据:

1、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1民初6904号《民事调解书》;

2、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17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执行金额1,558,455.5元及相应利息;

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16521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金额4,318,302.31元及相应利息;

两执行案合计执行金额5,876,757.81元及相应利息。

详见2016)京0101民初6904号《民事调解书》和两执行案《执行裁定书》。两执行案东城区人民法院均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分别终结本次执行。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并同意《竞买须知》、《竞价规则》等竞买文件,在202092316点前以自己名义将保证金一次性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官园支行;账号:11014693660008;以到账时间为准)并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092117:00前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电话13552330317,毕先生。

优先购买权人及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202092216点前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管理人认定)并经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本标的物所有利害关系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

本管理人已委托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92217时止接受咨询,专项咨询电话:刘先生,16601111018。管理人不组织咨询,但提供上述债权依据的文件,需要的竞买人可联系毕律师,电话:13552330317,竞买人也可自行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股权相关情况。

未经公告公开的电话均与管理人无关。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

标的以拍卖标的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可向管理人咨询标的情况。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部门关于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设定的资格限制,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权属变更等相关政策,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示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则,优先购买权人亦须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九、余款支付及收费标准

拍卖余款须在202010415点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户:15000103470291】。

本标的收取平台使用费及综合服务费。

平台使用费收取比例为: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以50万为上限。买受人竞买成交后请在202010415点前汇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海淀路支行;账号:01090517900120109008933;以到账时间为准)

综合服务费收取比例为:按照成交价款的2%收取,买受人竞买成交后请在202010415点前汇款至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户名: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兰华国际支行,账号:323364099145

(竞买人请通过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缴纳拍卖余款)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专项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6601111018

北交所联系人:周经理 010-83143105;张经理 010-83143102

法院监督电话:010-87895207

                                     中铁物贸矿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报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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