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名称 | 债权 | ||
计量单位 | 所在地 | |||
型号 | 数量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处置城市宾馆债权和股权交易(框架)方案的决议》(2018年第3次董事会会议第11项议题)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若挂牌期间仅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资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宣布本次转让无效并有权另行处置转让债权;(3)最终受让方在《债权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4)意向受让方认可《框架协议》、《承债协议》、《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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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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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0.000000 | ||
交纳截止时间 | 无 | |||
交纳方式 | ||||
保证事项 | ||||
处置方式 | ||||
其他附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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