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快速报价 竞价体验
首页 > 产权转让-国资 > 赤峰市翁牛特旗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及相关债权
赤峰市翁牛特旗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及相关债权 点击量:306
项目编号:G32024BJ1000066-2 转让底价: 6,957.727万元 拟转让比例:40.0000000%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4-2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5-24
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新地村于家窝铺) 所属行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受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金羊泰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18701220097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胡经理 /联系电话:83143008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10-66295655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综合交易服务管理平台的意向受让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受让。
我感兴趣 我要咨询 未关注
分享
请关注: 北交汇投 【优质项目精准推送】
扫描二维码,注册“北交汇投智能服务”微信小程序,认证机构投资人。
提交投资偏好,项目精准匹配,信息实时推送,享受定制化投融资服务。
请填写以下信息:
此步骤仅为登记受让初步意向,您要参与项目受让,需按照交易规则要求,提交正式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可联系项目经理。
*意向受让方类型:
*意向受让方名称:
拟受让金额(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微信号:
电子邮件:
备注:
  提 交 重 置
经纪会员
说明:国有产权受让手续须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经纪会员办理
会员简介
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应运而生,是集破产、清算、产权经纪、改制策划为一体的专业化服务机构。几年来,在市政府各部门、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支持下,凭着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曾为中国汽车贸易华北公司、中国建筑材料总公司、中国海外贸易总公司、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中国化工轻工总公司、中国华通物产集团、北京铜厂、北京华飞化工总公司、北京市红星化工厂、北京维尼纶厂、北京第一通用机械厂、北京金属结构厂、北京市三环毛纺针织集团公司、北京矿务局门头沟煤矿、北京橡胶一厂、邯郸包装机械总厂等上百家国有大中型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合资企业提供了破产清算服务,破产总资产达八十多亿元。 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破产实践经验,聚集了一批操作专家,集组织破产资料、审计、评估、法律服务、资产变现为一体,形成了完整的服务格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8号郦城工作区E2号0421(邮编100097)
联系电话:88498923/8283
传 真:010-88499941
邮 箱:qingsuansuo@sina.com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赤峰市翁牛特旗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注册地(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新地村于家窝铺) 法定代表人 王文福
    成立日期 2007-01-05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50426797173178T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铅锌银锰矿开采、铅锌矿石选矿、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无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辛和平 40.0000000
    中国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40.0000000
    河南井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0000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68.18 -650.65 -650.6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524.75 6681.09 -1156.34
    审计机构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12月31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278.42 -4278.3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181.11 10615.75 -5434.64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6957.727万元,其中,赤峰市翁牛特旗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506.943万元,债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5450.784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则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2.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宋永祺 成立日期 1987-07-07
    注册资本 24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0006258E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0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0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0010310K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4-01-19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中国地质下属中矿公司转让持有山川公司40%股权和债权项目评估报告确认及备案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赤峰市翁牛特旗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及相关债权
    转让底价 6,957.727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087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
    (1)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3)第2251号,中国地质矿业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持有对赤峰市翁牛特旗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借款利息、应收代垫费用总计5,450.784万元,其中:应收借款本金28,705,346.65元,应收借款利息25,559,321.75元,应收代垫费用243,169.02元。标的企业自2023年6月30日后到工商变更日,债权产生的新增利息由受让方代标的公司承担,按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LPR)计息;
    4、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股权实际状态进行交易和交付,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交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北交所承担任何责任。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87.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